内地居民赴澳门政策即将修改 (July 30, 2008)

记者昨日从澳门特区官方网站上获悉,内地居民进入澳门的政策将有所收紧。
据悉,持中国护照的内地居民过境澳门前往第三地时,获准逗留的期限由14天缩减为7天;从9月份起,所有持港澳通行证、只有香港签注的内地居民,都不允许从香港进入澳门。
根据澳门治安警察局最新公布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新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对持有中国护照的内地居民,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时,所获准逗留的期限由现时的14天缩减为7天;没有前往外地而再次入境的最多给予两天的逗留;第三次入境时将被拒绝入境。此外,自今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香港签注、没有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将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
澳门警方表示,出台该项新措施,是为了更有效地规范持中国护照人士进入澳门只作过境前往第三地的性质,及避免此过境政策被滥用。
广州一位旅行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内地居民持《中国护照》和外国签证,可多次频繁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但8月1日开始,不再允许这样做。为了刺激旅游,澳门入境部门此前一直默许只有香港签证的内地居民赴澳。新措施意味着,老广盛行的只拿香港签注、由香港过海进入澳门的做法将被禁止。






